JS必知的6种继承方式

2021/08/28 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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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朱玉星

介绍:活跃于国内各技术社区,多年来致力于React技术,具有丰富的实战项目经验,喜欢的他的可关注他的公众号【前端小弟】

前言

JS作为面向对象的弱类型语言,继承也是其非常强大的特性之一。那么如何在JS中实现继承呢?让我们拭目以待。

JS继承的实现方式

既然要实现继承,那么首先我们得有一个父类,代码如下:

// 父类
function Person(name// 给构造函数添加了参数
  this.name = name;
  this.sum = function({
    alert(this.name)
  }
}
Person.prototype.age = 10// 给构造函数添加了原型属性

1、原型链继承

// 原型链继承
function Per({
  this.name = "ker";
}
Per.prototype = new Person(); // 主要
var per1 = new Per();
console.log(per1.age); // 10
// instanceof 判断元素是否在另一个元素的原型链上
// per1 继承了Person的属性,返回true
console.log(per1 instanceof Person); // true

重点:让新实例的原型等于父类的实例 特点:

  1. 实例可继承的属性有:实例的构造函数的属性,父类构造函数属性,父类原型的属性。(新实例不会继承父类实例的属性!) 缺点:
  2. 新实例无法向父类构造函数传参
  3. 继承单一
  4. 所有新实例都会共享父类实例的属性(原型上的属性是共享的,一个实例修改了原型属性,另一个实例的原型属性也会被修改!)

2、借用构造函数继承

核心:使用父类的构造函数来增强子类实例,等于是复制父类的实例属性给子类(没用到原型)

funciton Con () {
  Person.call(this"jer"); // 重点
  this.age = 12;
}
var con1 = new Con();
console.log(con1.name); // "jer"
console.log(con1.age); // "12"
console.log(con1 instanceof Person); // false

重点:用.call()和.apply()将父类构造函数引入子类函数(在子类函数中做了父类函数的自执行(复制)) 特点:

  1. 只继承了父类构造函数的属性,没有继承父类原型的属性
  2. 解决了原型链继承缺点1,2,3
  3. 可以继承多个构造函数属性(call多个)
  4. 在子实例中可向父实例传参 缺点:
  5. 只能继承父类构造函数的属性
  6. 无法实现构造函数的服用(每次用每次都要重新调用)
  7. 每个新实例都有父类构造函数的副本,臃肿

3、组合继承(组合原型链继承和借用构造函数继承)(常用)

// 组合原型链和构造函数继承
function SubType (name{
  Person.call(this, name); // 借用构造函数模式
}
SubType.prototype = new Person(); // 原型链继承
var sub = new SubType("gar");
console.log(sub.name); // "gar"继承了构造函数属性
console.log(sub.age); // 10继承了父类原型的属性

重点:结合了两种模式的优点,传参和复用 特点:

  1. 可以继承父类原型上的属性,可以传参,可复用
  2. 每个新实例引入的构造函数属性是私有的 缺点:调用了两次父类构造函数(耗内存),子类的构造函数会代替原型上的那个父类构造函数

4、原型式继承

// 先封装一个函数容器,用来输出对象和承载继承的原型
function content(obj{
  function F({}
  F.prototype = obj; // 继承了传入的参数
  return new F(); // 返回函数对象
}
var sup = new Person(); // 拿到父类的实例
var sup1 = content(sup);
console.log(sup1.age); // 10 继承了父类函数的属性

重点:用一个函数包装一个对象,然后返回这个函数的调用,这个函数就变成了个可以随意增添属性的实例或对象。Object.create()就是这个原理 特点:类似于复制一个对象,用函数来包装 缺点:

  1. 所有实例都会继承原型上的属性
  2. 无法实现复用(新实例属性都是后面添加的)

5、寄生式继承

function content(obj{
  function F({}
  F.prototype = obj; // 继承了传入的参数
  return new F(); // 返回函数对象
}
var sup = new Person();
// 这个函数经过声明之后就成了可增添属性的对象
console.log(typeof subobject); // function
console.log(typeof sup2); // object
console.log(sup2.name); // "gar",返回了个sub对象,继承了sub属性

重点:就是给原型式继承外面套了个壳子 特点:没有创建自定义类型,因为只是套了个壳子返回对象(这个),这个函数顺利成章就成了创建的新对象 缺点:没有到原型,无法复用

6、寄生组合式继承(常用)

寄生:在函数内返回对象然后调用 组合:

  1. 函数的原型等于另一个实例
  2. 在函数中用apply或者calL引入另一个构造函数,可传参
// 寄生
function content(obj{
  function F({}
  F.prototype = obj;
  return new F();
}
// content就是F实例的另一个表示法
var con = content(Person.prototype);
// con实例(F实例)的原型继承了父类函数的原型
// 上述更像是原型链继承,只不过只继承了原型属性

// 组合
function Sub({
  Person.all(this); // 这个继承了父类构造函数的属性
// 解决了组合式两次调用构造函数属性的缺点
// 重点
Sub.prototype = con; // 继承了con实例
con.constructor = Sub; // 一定要修复实例
var sub1 = new Sub();
// Sub的实例就继承了构造函数属性,父类实例,con的函数属性
console.log(sub1.age); // 10;

重点:修复了组合继承的问题

7、总结

继承这些知识点与其说是对象的继承,更像是函数的功能用法,如何用函数做到复用,组合,这些和使用继承的思考是一样的,上述几个继承的方法都可以手动修复他们的缺点,但就是多了这个手动修复就变成了另一种继承模式。这些继承模式的学习重点是学它们的思想,不然你会在coding书本上的例子的时候,会觉得明明可以直接继承为什么还要搞这么麻烦。就像原型式继承它用函数复制了内部对象的一个副本,这样不仅可以继承内部对象的属性,还能把函数(对象,来源内部对象的返回)随意调用,给它们添加属性,改个参数就可以改变原型对象,而这些新增的属性也不会相互影响。

参考链接

https://www.cnblogs.com/ranyonsue/p/11201730.html

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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