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O基础
抽象、封装、多态、继承
OO原则
封装变化
多用组合,少用继承(继承在编译期决定子类行为,而组合和委托可在运行时动态扩展对象行为)
针对接口编程,不针对实现编程
为交互设计之间的松耦合设计而努力
类应该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
依赖抽象,不依赖具体类
只和朋友交谈(不要让太多类耦合,只留下几个”密友“)
别找我,我会找你(好莱坞原则)
类应该只有一个改变的理由
模式目录(推荐:CSDN设计模式博文系列):
桥接模式 Bridge
构建者模式 Builder
责任链模式 Chain of Responsibility
蝇量模式 Flyweight
解释器模式 Interpreter
中介者模式 Mediator
备忘录模式 Memento
访问者模式 Visitor
1.创建型模式
社会化的分工越来越细,自然在软件设计方面也是如此,因此对象的创建和对象的使用分开也就成为了必然趋势。因为对象的创建会消耗掉系统的很多资源,所以单独对对象的创建进行研究,从而能够高效地创建对象就是创建型模式要探讨的问题。这里有6个具体的创建型模式可供研究,它们分别是:
创建者模式(Builder);
说明:严格来说,简单工厂模式不是GoF总结出来的23种设计模式之一。
2.结构型模式
在解决了对象的创建问题之后,对象的组成以及对象之间的依赖关系就成了开发人员关注的焦点,因为如何设计对象的结构、继承和依赖关系会影响到后续程序的维护性、代码的健壮性、耦合性等。对象结构的设计很容易体现出设计人员水平的高低,这里有7个具体的结构型模式可供研究,它们分别是:
桥模式(Bridge);
组合模式(Composite);
享元模式/蝇量模式(Flyweight)。
3.行为型模式
在对象的结构和对象的创建问题都解决了之后,就剩下对象的行为问题了,如果对象的行为设计的好,那么对象的行为就会更清晰,它们之间的协作效率就会提高,这里有11个具体的行为型模式可供研究,它们分别是:
状态模式(State);
职责链模式(Chain of Responsibility);
访问者模式(Visitor);
调停者模式/中介者模式(Mediator);
备忘录模式(Memento);
迭代器模式(Iterator);
解释器模式(Interpreter)